工作計劃
工作計劃是在機關和事業單位當中應用得較多的公文形式,它主要是對一段時間內的工作進行提前的打算和安排,同時制定較為詳細的工作量和工作細節上的規劃。工作計劃對即將開展的工作的設想和安排,如提出任務、指標、完成時間和步驟方法等。提前做好計劃的工作對于提升效益來說非常重要。
計劃分類
根據不同的角度,計劃可以分成很多類:
按時間的長短可分為:長期工作計劃、中期工作計劃和短期工作計劃;年工作計劃、季度工作計劃、月工作計劃和周工作計劃。
按緊急程度可分為:正常的、緊急的、非常緊急的工作計劃;
按制定計劃的主體可以分為:自己制定的和上司下達的工作計劃,以及同等職位請求協助完成的工作計劃。
按任務的類型可分為:日常的計劃的和臨時的工作計劃。
寫法
計劃的具體寫法:計劃由于大多以一個單位的工作內容范圍,只在單位內要求執行,所以一般不以文件形式下發,因而除標題和正文外,往往還要在題下或文后標明“×年×月×日制定”字樣,以示鄭重。計劃的標題也是“四要素”寫法,其中哪一個要素都不應省略。正文寫法,由于計劃是對一個單位的全面工作或某一項重要工作的具體要求,所以寫作是要比規劃和設想都要具體、詳細得多。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:
(1)開頭,或闡述依據,或概述情況,或直述目的,要寫得簡明扼要;
(2)主體,即計劃的核心內容,闡述“做什么”(目標、任務)、“做到什么程度”(要求)和“怎樣做”(措施辦法)三項內容,既要寫得全面周到,又要寫得有條不紊,具體明白。全面工作計劃一般采取“并列式結構”(任務、措施分說)。
(3)結尾,或突出重點,或強調有關事項,或提出簡短號召,當然也可不寫結尾。
步驟
格式
1.計劃的名稱。包括訂立計劃單位或團體的名稱和計劃期限兩個要素,如“××村2009年工作計劃”。
2.計劃的具體要求。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,工作的項目和指標,實施的步驟和措施等,也就是為什么做、做什么、怎么做、做到什么程度。
3.最后寫訂立計劃的日期。
內容
一般地講,包括:1.情況分析(制定計劃的根據)。2.工作任務和要求(做什么)。根據需要與可能,規定出一定時期內所應完成的任務和應達到的工作指標。3.工作的方法、步驟和措施(怎樣做)。在明確了工作任務以后,還需要根據主客觀條件,確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驟,采取必要的措施,以保證工作任務的完成。
經過的步驟
1.認真分析本單位的具體情況,這是制訂計劃的根據和基礎。
2.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和本單位的現實情況,確定工作方針、工作任務、工作要求,再據此確定工作的具體辦法和措施,確定工作的具體步驟。環環緊扣,付諸實現。
3.根據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偏差、缺點、障礙、困難,確定如何克服的辦法和措施,以免發生問題時,工作陷于被動。
4.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,組織并分配力量,明確分工。
5.計劃草案制定后,應交全體人員討論。計劃是要靠群眾來完成的,只有正確反映群眾的要求,才能成為大家自覺為之奮斗的目標。
6.在實踐中進一步修訂、補充和完善計劃。計劃一經制定出來,并經正式通過或批準以后,就要堅決貫徹執行。在執行過程中,往往需要繼續加以補充、修訂,使其更加完善,切合實際。
四大要素
1、工作內容:做什么(WHAT)——工作目標、任務。計劃應規定出在一定時間內所完成的目標、任務和應達到要求。任務和要求應該具體明確,有的還要定出數量、質量和時間要求。
2、工作方法:怎么做(HOW)——采取措施、策略。要明確何時實現目標和完成任務,就必須制定出相應的措施和辦法,這是實現計劃的保證。措施和方法主要指達到既定目標需要采取什么手段,動員哪些力量與資源,創造什么條件,排除哪些困難等。總之,要根據客觀條件,統籌安排,將“怎么做”寫得明確具體,切實可行。特別是針對工作總結中存在問題的分析,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法。
3、工作分工:誰來做(WHO)——工作負責。這是指執行計劃的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。每項任務,在完成過程中都有階段性,而每個階段又有許多環節,它們之間常常是互相交錯的。因此,訂計劃必須胸有全局,妥善安排,哪些先干,哪些后干,應合理安排。而在實施當中,又有輕重緩急之分,哪是重點,哪是一般,也應該明確。在時間安排上,要有總的時限,又要有每個階段的時間要求,以及人力、物力的安排。這樣,使有關單位和人員知道在一定的時間內,一定的條件下,把工作做到什么程度,以便爭取主動,有條不紊地協調進行。
4、工作進度:什么時間做(WHEN)——完成期限。
注意事項
不論哪種計劃,寫作中都必須注意掌握以下五條原則:
第一,對上負責的原則。要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、政策和上級的指示精神,反對本位主義。